我在广州的一家公司上班刚满一个月,没签合同。公司现在要搬迁到东莞,就叫我去东莞,我不去就辞职了!然后原本说不去就要做到十五号。但现在提前辞职,那工资15号才可以发!我叫他现在发,他不同意。他这样做合法吗?(问题补充: 他没提过要我签劳动合同。他现在要搬迁到东莞,到时他不给我工资怎么办?)
中港
广州搬家公司专业人士一回答:公司行为合法。但你可以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,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,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。
中港搬家公司专专业人士二回答:按劳动合同法规定,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提前三天提出辞职,在试用期满后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。因此,即便你现在提出辞职,也要三天后才会给你批准;另外,只要公司不存在而已拖欠工资的行为,其有权按照内部制度来发放工资的。故公司行为合法。
现在你应该知道如果
公司搬家了,自己的工资是如何计算了吧,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可以参看中港搬家公司有关的搬家合同知识。